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额敏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,塔额盆地东部,东邻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区县,西接裕民、塔城两县市,南连托里县,北与哈萨克斯坦接壤,边境线长132公里。额敏县三面环山,塔尔巴哈台山横卧县境北部,吾尔喀夏山呈东北–西南走向雄踞县境东南部,形成西部开口,中部低平的盆地海拔455米至2852米,县境远离海洋,属典型的大陆性温带气候,全县总面积9531.9平方公里。地势东北高西南低,三面环山,向西开口,北有塔尔巴哈台山,东南有齐吾尔喀叶尔山,中部有额敏河冲积平原。属额敏河水系。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,四季分明,春季冷暖波动大,夏季热而短促,秋季降温迅速,冬季寒冷漫长,干燥,年均气温5.6℃,年均降水271毫米。